“创新”作为《公告》高频率词汇,在全文出现了19次,传达出国家药监局加力支持创新的积极信号。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审评一部部长郭兆君注意到,十大举措开篇就提及,对符合要求的国内首创、国际领先,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高端医疗器械继续实施创新特别审查。
“审评部门特别关注产品的临床应用价值。一是关注企业在研发产品时有没有精准定位要解决的临床问题及其应用场景;二是关注产品能不能解决新的临床问题,或者是否比现有产品更有效地解决临床问题。”她希望企业“读懂”相关举措引领的方向,研发临床价值突出的产品。
《公告》提出进一步优化特殊审批程序,同时健全沟通指导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让业界备受鼓舞。
“产品研发进度的快慢对企业而言十分关键。‘加强申请人和审查专家的沟通’‘加强前置审评工作’等举措让企业看到研发提速的更多可能。”汪淑梅指出,创新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周期长、难度大,药监部门密切指导、将审评重心前移到产品研发阶段,能帮助企业更快地明确产品突破性功能、架构或关键工艺的审评重点,进一步提高研发效率。
何超也表示,《公告》中很多举措都提到要加快审评速度,将鼓励企业更加大胆地应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
何超还关注到《公告》拓宽了创新特别审查程序的适用范围,提出高端创新医疗器械变更注册,按照创新特别审查程序开展审查:“这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红利,让新技术加快惠及患者。”
截至目前,已有36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其中有不少高端医疗器械产品。该举措将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快对获批上市的高端医疗器械进行技术迭代,提高产品竞争力。
近年来,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赛道火热。据统计,目前已有120个人工智能独立软件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少企业在获证后积极更新、优化产品。为助力创新,《公告》提出简化核心算法不变而算法性能优化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要求;对在不同平台注册的同一人工智能软件功能,若能证明平台的等同性,简化审评要求等举措。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规总监汪新兵介绍,这是监管部门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发展需求的体现。相关举措落地后,将优化审评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研发与合规成本,加速相关产品上市进程,满足临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