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限制!财政部:限制欧盟医疗器械参与政府采购

2025-07-08

7月6日,《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针对欧盟近期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持续实施限制性措施,财政部发布《通知》对部分欧盟原产医疗器械在政府采购中实施限制性措施。本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具体品目清单见附件)时,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对于参与的非欧盟企业,其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上述措施不适用于仅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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