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

2025-06-11

近日,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国家药监局、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其他组织的内部员工、相关知情人,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重大违法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奖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内部举报人举报特殊处理通道,经研判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优先核查处理。根据内部举报人举报对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或者要求其予以配合的,应当坚持必要原则,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影响企业及相关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经查证属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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